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(34)-《这宿主能处,让她当反派她是真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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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清俊的脸上露出了嘲讽的冷笑,手指上的力道不松,捏得那片白腻如雪的肌肤不堪重负的透出艳丽的痕。

    “程谦恭。”修长的脖子被伸拉长,划出了一道优美到窒息的弧度,华丽沙哑的声线带着些不易察觉的颤抖。

    还在抗拒。

    心脏被无名火烧的狂躁,程谦恭没有理会,甚至为了让沈悦恐惧,反而还更加的过分。

    凶狠至极的啃咬,没有任何的柔情,好像不是亲吻,而是一种发泄。

    他的呼吸,在这光线阴暗的车厢里听着,就好像是野兽喉咙中发出来的古怪音节。

    手掌压在那雪白的后颈施力,完全被他掌控的沈悦发着抖,浓密的睫毛泪水沾湿,一簇一簇的,眼尾泛着红,病态漂亮。

    等松开时,看着沈悦那红肿破碎的唇,渐渐觉得内心的烦躁平复了些,也稍微从猛烈失控的情欲中缓过了神。

    沈悦的皮肤很白,是病态的苍白,犹如同枝头上的一埲雪。

    深色的衣襟被粗鲁的扯开,露出来的脖颈修长雪白,此刻上面是一片青,一片紫,嵌在皮肉上,看起来有几分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他压下了心头莫名其妙的慌乱和紧张,把沈悦抱到软件上,认真仔细的替她整理好衣服,把所有的痕迹都一一掩盖住。

    沈悦安安静静的任由他摆动,神色迷茫无辜,薄薄的皮肤下,可以看见脆弱美丽的青色血管。

    程谦恭的指尖不小心拂过那片痕迹地肌肤,心跳如雷,血液都沸腾。

    好像在无形之中有一条线把两个人捆在了一起,缠缠绕绕,深陷糜乱的沼泽中。

    他再也无法脱身了。

    只能和沈悦不死不休的纠缠。

    程谦恭死死的握拳,指甲刺入掌心。

    雨已经停了下来,空气中充满了潮湿清新的气味,泥土的腥味飘散开来,微风阵阵,凉意怡人。

    苍翠的树木枝叶随风摇曳,细微的雨滴从树上掉落,簌簌作响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沈尧瑾的痴傻好了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在宫中传遍了,年幼痴傻的七皇子因祸得福,受了重伤,发了高烧,醒来了之后把脑子给烧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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